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皖07刑终51号
本院定于2018年5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铜陵学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原审被告人王东宏犯危险驾驶罪抗诉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皖07刑终51号
本院定于2018年5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铜陵学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原审被告人王东宏犯危险驾驶罪抗诉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