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法学院邀请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胡玉鸿教授在育秀校区报告厅作“何谓法学”专题学术报告。法学院150余名师生共同聆听了报告,报告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孙结才主持。

报告中,胡玉鸿教授从阐释“法学”的词义入手,围绕法学的研究对象、分科、知识体系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就“何谓法学”做了鞭辟入里的解读,为同学们展现了一幅生动又深刻的法学图谱。他回顾了中西语中的法学语源,多解度解读了“法律”“研究”“科学”三个术语的内涵,对“法学”概念进行了一般定位:法学即研究法律的科学。他指出“人”是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法学研究中必须以“法律人”作为核心假定,要以国家和个人的法律实践为主线来诠释法律的基本原理,“法律问题”是法学的直接研究对象。关于“法学的分科”,他认为,不仅有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还有一类法学,即探讨人类法律经验的科学,也就是经验法学,包括“法人类学”“法律史学”“法社会学”以及“比较法学”等。他从法学方法、法律原理、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技术四层面解读了法学的知识体系的内容,他建议同学们要注重强化法律技术训练和法律实务实践,以更全面的知识储备和更丰富的工作技能迎接未来挑战。他就同学们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互动并作了细致的回应。

孙结才总结时指出,胡玉鸿教授的报告高屋建瓴、深入浅出、内容丰富、视角开阔,既博通古今又纵览中外,既引经据典又条分缕析,体现了胡教授学术功底之深厚,对相关问题思考之深邃。
胡玉鸿教授精彩纷呈、旁征博引的讲述引发了现场与会师生的积极思考。在场师生一致表示收获颇丰、受益匪浅。报告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据悉,胡玉鸿是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主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等学术职务。出版教材、专著3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2项,重点项目2项,年度一般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10余项,成果两次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多次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撰稿:徐栋 审核:郑志强 孙结才)